【瑞麗康-防火集層角材三級】
瑞麗康 耐燃處理
瑞麗康耐燃處理過之產品具有優良的防火特性,產品可在大火發生時,有較低的火焰傳播和煙霧發散,並維持其結構強度。比較一般的耐燃產品,瑞麗康耐燃處理木材有更佳的抗熱降解性,在火勢蔓延及燃燒時提供徹底的保護。
瑞麗康 耐燃處理過產品之優點
1. 防火功能:
可以減少燃燒面積以及煙霧產生,並且於火災中可以保持建築物的結構強度,以保持人員的安全。經CNS14705測試燃燒面積及煙霧均可達到標準並可延長燃燒時效。
2. 吸濕特性:
不吸收過多的水分,所以即使在高相對濕度環境時,亦能保持其材質特性。
3. 防腐功能:
使用於室內, 可抵抗腐朽及白蟻的攻擊,例如間柱、地板、托樑、橫樑、門檻(窗台)以及其它並未直接暴露在濕氣環境下的建材
4. 保存功能:
有非常高的安全性及耐久性, 無毒無異味.
5. 工作功能:
產品本身不具吸濕性, 對金屬無腐蝕性, 與一般合板的使用方法相同. 容易操作及修整,即使在材料上鑽孔或切割均不會以影響其防火功能及強度性質。
耐燃處理過程
瑞麗康耐燃處理採用充細胞法在真空加壓下注入瑞麗康阻燃劑,本法又稱白塞法(Bethell Process)。
• 合格之實木及合板裝入處理槽內得先實施抽真空,排氣度不得小於 660mmHG,並保持真空度30分鐘以上。
• 確實測試瑞麗康藥劑之濃度。
• 導入防火藥劑,實施加壓,壓力通常在12~15kgf/c㎡,此時藥劑被注入(黃色箭頭),維持壓力時間之長短視木材、合板、厚度及樹種而定,通常為3~4小時。
• 壓力隨後解除,除將剩餘防火藥劑排出筒外(紅色箭頭),應在實施後排氣,真空度亦不得小於600mmHG,維持真空度時間30~45分鐘,俾使木材、合板表面乾燥清潔,防火藥劑不致滴落流。
經過真空加壓處理之木材、合板後再採窯乾處理,使阻燃劑固著於木材纖維上,木材含水率不得超過12%。加工程序依所規範之儀器設備,進行每 一加工過程之品質管制,並記錄所有流程之細節及藥劑吸收量。
環保
由瑞麗康阻燃劑處理過的耐燃木材,毒性低,不會造成人體的傷害。經由測試顯示,瑞麗康耐燃木材經燃燒後所產生的煙與未處理素材一樣,亦無毒害。
瑞麗康室內用耐燃合板、耐燃角材 檢測及認證
1. 耐燃角材依CNS 3000(O1018)真空加壓式標準處理,通過
2. 耐燃角材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30款及第88條規定。
品質保證
耐燃處理過程符合ISO 9001標準。 產品符合CNS 14705耐燃三級測試阻燃劑注入量。
瑞麗康-防火集層角材三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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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規格 | |
8尺-1.2寸 | 8尺 x 1.2寸 x 1寸 |
8尺-1.8寸 | 8尺 x 1.8寸 x 1寸 |
尺=台尺=30.3cm(303mm)
寸=台寸=3.03cm(30.3mm)
分=台分=0.303cm(3.03mm)